面向对象设计原则

依赖倒置原则(DIP)

  • 高层模块(稳定)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(变化),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(稳定)。

  • 抽象(稳定)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(变化),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(稳定)。

开放封闭原则(OCP)

  • 对拓展开放,对更改封闭。

  • 类模块应该是可拓展的,但是不可修改。

单一职责原则(SRP)

  •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。
  •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。

Liskov 替换原则(LSP)

  • 子类必须能够体会他们的基类(IS-A)。
  •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。

接口隔离原则(ISP)

  •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他们不用的方法

  •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

优先使用对象组合,而不是类继承

  • 类继承通常为 “白箱复用”,对象组合通常为 “黑箱复用”。
  •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,子类父类耦合性高。

封装变化点

分类

创建型

结构型

行为型

针对接口编程,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

模版方法

library 提供需需函数,application 实现library 的虚函数,librayr 提供程序的流程。

晚绑定 代替 早绑定。 早->晚。

策略模式

支持多种税收的计算,

枚举,if-else。 设计抽象类,和子类。

观察者模式/ event

文件分割器,进度条的显示。

桥模式